<%@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 charset=utf-8" language="java" import="java.sql.*" errorPage="" %> 整治工作简报第三十一期--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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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专栏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工作简报第三十一期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08-29 【打印本稿】  【放大文字】  【缩小文字】  【关闭】

 

简 报

(第三十一期)

 

省政府检查评估我市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8月23日至24日,由省局孙玉亭副局长带队的省政府检查评估组一行四人,对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评估。
    检查评估组先后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领导对辖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汇报,随机抽查了6家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仔细查阅了专项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报表以及有关工作制度相关资料,召开了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医药行业协会、医疗机构10家单位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我市市委、市政府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有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亮点突出、成效显著。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对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事关民生的大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二是工作扎实,措施有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大。各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打假、联合打击违法药品广告等制度,将宣传教育贯穿于药品安全整治全过程,有力推动了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先后组织开展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渠道宣传销售假药、违法药品广告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三是积极探索,建立了一套符合烟台实际的、富有成效的监管模式。不断加强源头治理,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协同联动,集中突破大案要案,全面推行药械网上监控,诚信体系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完备。
    检查组强调,在当前药品安全整体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确保药品安全的任务还十分艰巨的形势下,要继续保持对药品安全事态的严密监控,关注百姓的呼声;要进一步促进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要及时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巩固整治工作的成效;要积极查找日常监管存在的问题,抓紧进行完善和整改,以良好的状态迎接国家六部门对我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评估检查。


本期发:蔡国华副市长,刘福生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员单位。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局)。
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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